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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关于征求《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氢燃料电池》《低碳产品评价方法与要求 氢燃料电池》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等3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内标促发〔2024〕19号)
来源:标准发展促进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11-18 15:35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现将《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氢燃料电池》《低碳产品评价方法与要求 氢燃料电池》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等3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涂伟伟
联系电话:15034981597
电子邮箱:673251851@qq.com
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pdf
4.《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氢燃料电池》(立项建议书).pdf
5.《低碳产品评价方法与要求 氢燃料电池》(立项建议书).pdf
6.《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立项建议书).pdf
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