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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字标认证工作培训会圆满完成
作者:温雅迪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3-24 10:48
11月4—5日,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开展了“蒙”字标认证工作培训会。培训会由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朱晓春主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蒙”字标认证联盟、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优质产品生产企业等55家相关单位参加。
培训会由内蒙古标准化院副院长朱晓春主持
11月4日培训现场
11月4日下午,“蒙”字标认证联盟主席李国秋讲解了“蒙”字标认证的实施细则、规则,以及认证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
认证联盟主席李国秋作培训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检处副处长张瑞介绍了认证方面的相关要求。
他表示,“蒙”字标认证的具体要求一是认证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认证通用要求、认证规则、实施认证,不得减少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二是认证机构检查人员不得编造虚假实施的文件和记录,不得收取企业的礼金和礼品;三是认证机构应对其实的“蒙”字标认证组织和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对于获证的产品和组织不能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及时令责其改正,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四是通过认证的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向认证申请人出具“蒙”字标认证证书;五是认证机构在开始认证前,将检查计划上报认检处及联盟秘书处;六是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认证机构与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张瑞介绍认证相关要求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巡视员冯晔对“蒙”字标认证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冯晔指出,“蒙”字标的认证工作已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蒙”字标的认证工作具有创新性,作为区域公众品牌,其根本目的是将体现内蒙古的优质特色的、高品质的产品推广出去,这就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企业及认证机构。近期将启动第一批“蒙”字标产品认证工作,需要行政部门、认证机构的配合,保证一个好的开端。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巡视员冯晔作相关说明
11月5日上午,对企业申请“蒙”字标产品认证的相关标准和通用要求作进一步的讲解。
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服务业与社会事业标准化研究所徐晓强对《<“蒙”字标认证通用要求>地方标准》进行了讲解,从认证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领导作用、资源、生产管理、风险管理、追溯管理、社会责任、生态环保、评价与改进等几个方面进行讲解。
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生态标准化研究所的副所长贾向春对“蒙”字标农产品认证要求进行培训,从整个团体标准编写的过程,到团体标准共性的内容、标准的特点为大家讲解,并以兴安盟大米、赤峰小米等优质产品的种植技术和生产加工要求等具体鲜活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农牧业标准化研究所的副所长张蒙以锡林郭勒羊肉为例,作“蒙”字标 畜产品认证要求的培训。内蒙古标准化院特色产业标准化研究所的王秋霞对《“蒙”字标林草产品认证要求 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团体标准编制进行了情况介绍。
11月5日培训会现场
在最后进行的扩展与交流环节,李国秋建议,参与首批认证的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整理现有的文件、表格记录、管理手册、操作规程、作业文件的修编;对管理层、操作层、一线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及“蒙”字标各项标准,把员工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进行提升;建设标准化基地,“蒙”字标认证要开展种植、养殖、加工基地要进行检查进行加工梳理,对标识标牌不规范的进行清理整顿;并为参训人员答疑。
企业代表提出问题
企业代表纷纷表示,“蒙”字标认证工作是立足内蒙古资源禀赋,体现地方特色的认证方式。本次培训会的召开对内蒙古优质产品占领更大的市场,激发企业内动力,提高市场信心,引领产业高品质发展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