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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关于《煤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煤制甲醇企业》等3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标准发展促进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08-25 12:00
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煤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煤制甲醇企业》等3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王季锋
联系电话:15326939863
电子邮箱:1525962979@qq.com
附件: 1.煤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煤制甲醇企业(征求意见稿).docx
2.煤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煤制甲醇企业(编制说明).docx
3.煤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部分:煤制油企业(征求意见稿).docx
4.煤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部分:煤制油企业(编制说明).docx
5.煤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部分:煤制烯烃企业(征求意见稿).docx
6.煤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部分:煤制烯烃企业(编制说明).docx
8.关于《煤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1 部分:煤制甲醇企业》等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通知.pdf
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
2025年8月25日